深证指数
深证指数是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价指数,该股票指数的计算方法基本与上证指数相同,其样本为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权数为股票的总股本。由于以所有挂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其代表性非常广泛,且它与深圳股市的行情同步发布,它是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深圳股市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综合指数以所有在深圳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即日综合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每当发行新股上市时,从第二天纳入成份股计算,这时上式中的分母下式调整。
新股票上市后“基日成分股总市值”=原来的基日成分股总市值+新股发行数量×上市第一天收盘价从2007年11月19日起,变更为从上市第十一个交易日起纳入指数计算。这时上式中的分母按下式调整。新股上市后,“基日指数总市值=原来的基日指数股总市值+新股发行数量×上市第十个交易日收盘价”
基日指数
(1)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1年4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2)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3)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4)成份指数类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1995年1月2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5)深证基金指数以2000年6月30日为基日,2000年7月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指数种类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有:
(1) 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
(2)成份股指数:包括深证成份指数、成份A股指数、成份B股指数、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金融类指数、地产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企业类指数。
(3)深证基金指数
计算方法
(1)综合指数类和成份股指数类均为派氏加权价格指数,即以指数股的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
(2)两类指数的权数分别为:
综合指数类:股份数=全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数
成份股指数类:股份数=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数
(3)指数计算公式是
即日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4)指数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将港币换算人民币,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成份B股指数仍采用港币计算。
(5)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市价(无成交者取昨收市价)计算开市指数,然后用连锁方式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
每日连锁计算公式:
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今日即时指数股总市值/经调整上日指数股收市总市值)
指数股总市值=指数股A股总市值+指数股B股总市值。
指数股A股总市值=∑ (指数股A股股价×指数股A股之股份数)。
指数股B股总市值=∑ (指数股B股股价×指数股B股之股份数)×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
(6)基金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成份股指数计算方法相同,以在深交所直接上市新基金单位数(即可流通基金单位数)为权数。
为保证成份股样本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成份股不搞终身制,深交所定期考察成份股的代表性,及时更换代表性降低的公司,选入更有代表性的公司。当然,变动不会太频繁,考察时间为每年的一、五、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