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以前,很多公司会发行理财型产品,它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限定型,另一种是非限定型。它们主要投资债券、融资融券业务以及证监会认可的金融产品。但是13年以后,证券法规定,超过200人以上,就属于公众集资。以200人为界限,超过200人的是大集合产品,少于200人的为小集合产品。在13年之后,一些大集合产品逐步转为公募产品,之后,它的投资方向不会有什么变化,但是监管更加严格。市场越规范,对投资者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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