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据了解,养老险税收优惠方案正在制定中,年内将落地。
今年1月26日,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就将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养老险和健康险税优政策、大病保险管理制度三项重大政策落地作为今年保监会的三项重要工作,备受关注的税收优惠政策亦位列其中。
税收政策一直是行业内最为期待的政策之一,被誉为“产品端的有力推手”。保险业“新国十条”中明确,未来将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也曾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将于2015年内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而针对“两会”时代表委员们多方呼吁和建议的个人税延型养老险,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曾在3月8日表示,“很有信心年内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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